| 徽商四大行业之二——典当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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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徽艺中国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1-18 12:21:32  |
典当业是中国封建社会里最古老的一种信用行业,专为私人提供抵押品贷款,最早称为“质”和“质库”。到了明朝,名称就有10多种,通常称之为“当铺”。 明、清时期,徽商经营典当业遍及长江中、下游一带城镇。长江以北,徽州典当商也很得势,《明神宗实录》中记载的河南巡抚沈季文言:“今徽商开当,遍于江北。赀数千金,课无十两。见在河南,计汪充等二百一十三家。”除此,北京和山东、福建、广东诸省也都有过徽州典当商的踪迹。经营典当业以休宁人最为活跃。明人凌蒙初在《初刻拍案惊奇》中描写的休宁商山大财主吴大郎有百万家私,号称“吴百万”,他就是一个经营典当业的巨商。清末翰林许承尧在《歙事闲谭》中称:“典商大多休宁人……治典者亦惟休称能。凡典肆无不有休人者,以专业易精也。” 典当店铺多为石库门面,并在外堵或影壁上,写上一个楷书大“当”字,大到几乎占了整个墙面。店堂里面高大,窗户却又高又小,光线晦暗,黑黝黝的由壁上,贴着一些红纸条,上面写着“失票无中保不能取赎”、“虫蛀鼠咬各听天命”、“古玩玉器周年为满”、“神枪戏衣一概不当”……。店堂横门一溜砖砌的高柜台,差不多超过中等人一头,只有仰脸踮足高举双手,才能交货接钱。因此,“高柜台”就成了典当店铺的别称。 徽州典当商属于徽商中的“上贾”,资本极为雄厚,在当时激烈的商帮竞争中’,他们联合族人乡党集中于一地同治典业,以较低的典利排挤其他商帮而占领市场。明人周晖在《金陵琐事录》中称:“当时南京的当铺总有五百家,福建铺本小,取利三分四分。徽州铺本大,取利一分二分三分,均之有益贫民。”在取和予上,徽州典当商很注意掌握分寸,在“予”时好象吃了亏,而在“取”时却终究能占大便宜。明代休宁人程锁在江苏溧水开当铺,坚持“?居息市中”,“终岁不过什一”,“使得细民称便,争赴长公(程锁)”,他本人也从一个资本不大的典当商,成了“累资万金”的富翁。 [1] [2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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